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關于罪犯陳春雷等4人減刑一案的公示

 

江蘇省蘇州監(jiān)獄報請罪犯陳春雷等4人減刑案件,建議對上述罪犯減刑。我院已于2024年11月11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現(xiàn)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guī)定》法釋[2014]5號,本院進行公示。

公示材料:罪犯陳春雷等4人的個人情況、原判認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歷次減刑情況、執(zhí)行機關的建議及依據(jù)。[詳見附件中相關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19日

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限內(nèi)與本院審判監(jiān)督庭聯(lián)系。

聯(lián)系電話:0512-68552945/68552946



陳春雷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doc

宋以明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doc

王雷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doc

顧春生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