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吳翠麗,女,1992 年5月23日生,公民身份號碼45212319920523254X,漢族,大專文化,無業,戶籍地為廣西壯族自治區賓陽縣鄒圩鎮永和村委會沙靈村61號,住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青秀區百花嶺路10號百花苑9幢1602室。因犯詐騙罪,于2022年4月11日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罪犯吳翠麗因懷孕,于2022年6月17日被本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吳翠麗于2022年9月27日分娩一男嬰,因吳翠麗系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本院于2023年9月1日作出(2023)蘇0903刑更13號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決定對其暫予監外執行,期限至2023年9月27日止。因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但吳翠麗的刑期未滿,本院于2023年9月28日作出(2023)蘇0903刑更20號收監執行決定書,決定對吳翠麗收監執行,因吳翠麗懷孕未能收監執行。2023年11月7日,吳翠麗以懷孕為由向本院提交暫予監外執行申請書,本院于2024年1月9日作出(2024)蘇0903刑更1號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決定對其暫予監外執行。現罪犯吳翠麗于2024年6月28日分娩一女嬰。

經查,罪犯吳翠麗系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收監執行。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將罪犯吳翠麗暫予監外執行,期限自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5年6月28日止。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