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鹽都法院)關于罪犯劉祥申請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鹽城 發布時間:2024-08-13 瀏覽次數:737
罪犯劉祥,男,1981年10月25日生,漢族,高中文化,無業,住鹽城市鹽都區。因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與前罪盜竊罪尚未執行完畢的有期徒刑五個月六天、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本案現已生效。2022年4月7日,罪犯劉祥以患病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