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法院)關于罪犯吳錫興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無錫 發布時間:2024-08-08 瀏覽次數:1590
罪犯吳錫興,男,1956年1月25日生,漢族,戶籍地江蘇省江陰市。本院(2024)蘇0281刑初810號刑事判決:被告人吳錫興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十五天,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四千元。現判決已生效,罪犯吳錫興以患有冠心病、心絞痛、非持續性室速、高血壓3級、混合型高脂血癥等嚴重疾病為由,向本院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申請,并提供病歷資料等證據。
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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