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罪犯陳娟暫予監外執行立案的公示
作者:江蘇省響水縣人民法院 鹽城 發布時間:2024-07-24 瀏覽次數:1906
本院于2024年5月14日判決陳娟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判決生效后,罪犯陳娟以懷孕為由申請監外執行。本院審查后立案受理,現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意見反饋方式:
電話:0515-86683020
通訊地址:江蘇省響水縣響水鎮灌江路168號響水縣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4年5月14日判決陳娟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判決生效后,罪犯陳娟以懷孕為由申請監外執行。本院審查后立案受理,現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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