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浦口監獄

                 

2024〕蘇浦獄減建字第0870號

    罪犯杜某強,男,1970年7月23日出生,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人,初中文化,現在江蘇省浦口監獄一監區服刑。

    2020年8月20日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作出(2019)蘇0305刑初31號刑事判決,以罪犯杜某強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扣押在案的款物予以沒收,扣押在案的其他涉案款物,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責令繼續退賠全部非法所得。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3月23日交付執行。

    罪犯杜某強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1年12月、2022年5月、2022年10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2024年3月獲得表揚6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扣押在案的款物予以沒收,扣押在案的其他涉案款物,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責令繼續退賠全部違法所得,部分履行退贓50萬元,罰金2萬元。鑒于該犯系財產性判項未全部履行,應當從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杜某強減去有期徒刑七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浦口監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