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亭妹收監執行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泰州 發布時間:2024-07-22 瀏覽次數:1453
罪犯萬亭妹,女,1999年2月10日出生于甘肅省天水市,身份證620502199902107322,漢族,大學文化,無業,住泰州市海陵區西域綠洲11幢401室,本院于2024年5月30日作出(2024)蘇1202刑初178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萬亭妹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五百元。在交付執行中,泰州市看守所以罪犯懷孕為由,不予收監,本院進行審理,經查,被告人萬亭妹不是懷孕婦女不符合監外執行條件,決定對罪犯萬亭妹收監執行。
如對本院上述收監執行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意見反饋方式0523-86391626.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