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孫平國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4-07-12 瀏覽次數:1626
徐 州 市 鼓 樓 區 人 民 法 院
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公示
(2024)蘇0302刑更16號
罪犯孫平國,男,1973年1月5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323197301056030,漢族,初中文化,無業,住徐州市銅山區茅村鎮前肖場村2隊149號。
2024年6月27日本院依法作出了(2024)蘇0302刑初209號刑事判決,判決罪犯孫平國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案件生效后,罪犯孫平國以生病為由,申請監外執行。經初步審查,本院已受理。現予公示。
公示期限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節假日順延)。
如有異議,于公示期限屆滿前向本院反饋。
反饋方式:將書面意見提交或郵寄至本院(地址:徐州市三環東路48號,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承辦人:韓正元,電話:0516-80282560)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