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趙澤亮減刑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審監庭 發布時間:2024-07-10 瀏覽次數:1103
江蘇省徐州監獄
提 請 減 刑 建 議 書
〔2024〕蘇徐獄減建字第號
罪犯趙澤亮,現在江蘇省徐州監獄八監區服刑。
2020年9月22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蘇03刑初37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趙澤亮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個人全部財產。判決于2020年9月23日向罪犯趙澤亮送達生效。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0年11月25日交付執行。
罪犯趙澤亮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1年8月、2022年2月、2022年8月、2023年1月、2023年7月、2023年12月獲得表揚6次,確有悔改表現。該犯財產性判項,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趙澤亮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