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陳龔付減刑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審監庭 發布時間:2024-07-10 瀏覽次數:1113
江蘇省徐州監獄
提 請 減 刑 建 議 書
〔2024〕蘇徐獄減建字第號
罪犯陳龔付,現在江蘇省徐州監獄十二監區服刑。
2017年6月27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7)蘇08刑初5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以罪犯陳龔付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合并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賠償人民幣12562.67元。該犯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24日作出(2017)蘇刑終231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裁定于2017年11月15日向被告人陳龔付送達生效。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17年11月30日交付執行。
罪犯陳龔付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曾因違規受到警告處分一次,經教育能認識錯誤,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18年9月、2019年3月、2019年8月、2020年3月、2020年8月、2021年2月、2022年7月、2022年12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獲得表揚10次,確有悔改表現。鑒于該犯系暴力犯罪,財產性判項未履行,數罪并罰判無期的罪犯,應當從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陳龔付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