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中院】罪犯蔣望減刑一案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鹽城 發布時間:2024-07-04 瀏覽次數:1293
罪犯蔣望,男,2001年7月12日出生,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人,漢族,高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31003200107123119,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十二監區服刑。
2022年4月22日江蘇省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891刑初82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蔣望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1年12月2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0.37萬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9月8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蔣望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4月、2023年10月、2024年3月獲得表揚三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2.5萬元(已履行),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0.37萬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蔣望減去有期徒刑四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