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中院】罪犯張一航減刑一案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鹽城 發布時間:2024-07-04 瀏覽次數:1405
罪犯張一航,男,1998年4月17日出生,遼寧省海城市人,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210381199804174618,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五監區服刑。
2022年5月16日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612刑初149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張一航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刑期自2021年12月2日起至2025年3月1日止)。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9月7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張一航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10月、2024年3月獲得表揚二次,確有悔改表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張一航減去有期徒刑七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