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大明,男,1969年3月17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漢族,新沂市人,小學文化,瓦工,住新沂市唐店街道。

         2022年4月20日,本院作出(2022)蘇0381刑初190號刑事判決,以楊大明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判決生效后,罪犯楊大明于2023年2月23日以患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查認為,楊大明患有食管癌,2型糖尿病,兩肺多發實性結節,慢性肺炎,貧血。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計委司發通[2014]112號《暫予監外執行規定》及附則《保外就醫嚴重疾病范圍》第十四條規定,楊大明所患疾病屬于“非臨床治愈期的惡性腫瘤”,達到暫予監外執行嚴重疾病的范圍和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項,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等規定,決定將罪犯楊大明暫予監外執行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