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罪犯楊西科暫予監外執行一案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4-07-04 瀏覽次數:1094
罪犯楊西科,男,漢族,文盲,無職業,住新沂市。 2022年5月12日,罪犯楊西科犯盜竊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罪犯楊西科于2023年3月11日以其患病為由向本院申請監外執行。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查認為,罪犯楊西科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醫學條件。
經征求新沂市人民檢察院的意見,新沂市人民檢察院于4月24日回復,建議對罪犯楊西科暫予監外執行。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項,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等規定,決定將罪犯楊西科暫予監外執行。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