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罪犯孫渡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泰州高港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3-05-30 瀏覽次數:1219
罪犯孫渡,男,1989年5月10日出生于江蘇省泰州市,漢族,中專文化,住泰州市高港區。
本院于2023年2月20日作出(2023)蘇1203刑初16號刑事判決書,以交通肇事罪判處罪犯孫渡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罪犯孫渡以高位截癱,生活不能自理為由申請監外執行。
現本院將罪犯孫渡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公示期限三日。公示期間,如對本案有異議,可以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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