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及時為勝訴當事人兌現“真金白銀”,努力把人民群眾的“需求賬單”轉變為“幸福清單”,近日,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接續開展“小標的,大民生”專項執行行動,聚焦追索農民工工資、其他勞動報酬、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醫療損害賠償、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工傷賠償等重點領域的“涉民生案件”及申請執行標的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小標的案件”,力爭最大限度推動“涉民生”和“小標的”案件執行到位。

案例一:多方聯動,久久為功終執結

凌晨三點,泉山法院執行局的辦公室依然燈火通明。“你欠的可是我們的血汗錢!”面對被執行人,申請執行人再難壓抑心中的憤懣。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勞動爭議案件,趙某因拖欠錢某、孫某、李某三人工資久未支付被訴至法院,后法院依法判決趙某限期還款,所涉款項6萬余元。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趙某不僅未能按時履行還款義務,還惡意躲避法院執行,對要求其來院解決案件的通知視若不見。鑒于此種情況,泉山法院在公安部門的協助下追蹤被執行人趙某名下汽車的行駛軌跡,并成功將其拘傳到院。

后在執行法官的法律釋明下,被執行人向其親屬籌措資金,當日把案款履行完畢,三件案件順利執結。

案例二:釋法說理,當場履行化糾紛

2024年3月,徐州某租車公司將周某訴至法院,要求其償還租車費1800元。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周某因不滿申請人徐州某租車公司員工的說話態度,拒絕還款。執行過程中另查明,被執行人周某經營一家便利店。

6月14日一大早,泉山法院執行干警趕在被執行人周某所經營的便利店開門前到達現場,為降低執行活動對店面經營的不良影響,執行干警在見到周某后對其進行耐心勸說及法律釋明,表明作為便利店的經營者,其更應理解誠信的重要性,若因1800元的糾紛將自己置于被拘留的境地,不僅在短時間內喪失人身自由,從長遠角度看,更不利于店面后續的正常經營,得不償失。利弊權衡后,周某當場主動履行還款義務。

案例三:善意執行,靈活變通破難題

吳某與鄭某原系多年好友,2023年,吳某因生活所需,向鄭某借款12000元。后吳某未能按約償還欠款,鄭某無奈將其訴至法院。判決生效后,吳某未履行判決義務。

6月20日晚八點,執行干警到達被執行人吳某家中時,其全家剛吃完晚飯,見到有未成年人在家的情況,執行干警叮囑吳某家人將孩子暫時帶進臥室,稍作回避。經了解,被執行人吳某原本打算五月底向申請執行人鄭某一次性還完所有欠款,但其母親上個月突發腦溢血住院治療,花費巨大,目前確無償債能力。面對該情況,執行干警現場撥通申請執行人鄭某電話,希望當事雙方互相理解,被執行人吳某亦表示,其當前工作收入穩定,從下個月開始將通過分期付款的方式履行還款義務,申請執行人鄭某同意該方案并對吳某母親表示關心。

此次專項行動期間,泉山法院執行干警主動放棄休息時間,通過“早堵”“晚堵”“全天候”執行等方式 ,依法采取、充分運用罰款、拘留、拘傳、限制消費、追究刑事責任等措施,加大對規避、抗拒執行行為的懲戒力度,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近期,泉山法院共執結涉民生及其他小標的(10萬元以下)案件76件,為勝訴當事人兌現執行款152.47萬元。其中,涉民生案件48件,執行到位65.33萬元。

接下來,泉山法院將持續開展“小標的 大民生”的執行活動,持續加大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力度,堅持如我在執、小案不小辦的理念,不負人民群眾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