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初次盜竊的花樣年華到如今的不惑之年,“高墻”內外的進進出出已習以為常,次次表態“不會再犯”的決心被屢教不改的行為次次沖刷。這次,被告人張某惡習不改,再次伸出賊手,卻“大失所望”地僅偷到了9.4元硬幣,還得不償失地把自己摔成了骨裂。近日,南通通州法院審理了這起盜竊案,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找了一戶人家

2024年4月2日晚上10時左右,出獄半年多的張某一人在通州區石港鎮街上隨意溜達,走著走著忽然在一戶人家門口停下了腳步駐足。他發現這戶人家家中燈已全部熄滅,內心不禁泛起了一絲波瀾。原來,當下諸事不順、手頭拮據的窘境已讓張某萌生“重操舊業”之念,“幾進宮”的他雖早已對盜竊的法律后果具有清晰的認知,但當貪欲蒙蔽心智、不勞而獲的妄想再一次沖上頭腦,張某便付諸了行動。

偷了一把硬幣

張某走到該戶人家的地下室,因地下室帶有防盜窗,張某遂找來一把鋤頭,利用鋤頭上的齒子將防盜窗上的螺絲撬開,后拽開防盜窗翻入地下室內。因未發現值錢物品,張某翻窗出來后來到一樓背面,直接拽開一樓背面防盜窗,翻窗入室后走樓梯進入二樓,并在二樓大廳內桌上發現一只女士手提包,將包內硬幣一把揣進口袋。

摔了一個大跤

此時,睡夢中的戶主潘某聽到二樓傳來動靜,瞬間被驚醒。防盜窗被打開,二樓腳步聲越來越清晰,潘某斷定家中有人進入,立即電話聯系鄰居報警。而后當二樓的張某發現門外警車直面行駛而來時,頓時慌了神,從二樓窗戶一躍而下倉皇出逃。誰料,由于太過著急摔倒在地,同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經公安機關清點,張某所偷硬幣共計9.4元。而張某經送醫診斷,三根肋骨骨裂、腰椎骨裂、胸骨骨裂。通州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結合其具有累犯、坦白、認罪認罰等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該案承辦法官介紹,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認定為“入戶盜竊”。本案中,張某進入潘某家中實施盜竊,屬“入戶盜竊”。根據我國刑法,無論盜竊的金額多少,該“入戶盜竊”的行為本身已構成盜竊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另張某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屬累犯,依法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