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們都能珍惜學習機會,不要亂交朋友,有機會走進大學,不要像我一樣!”近日,在南通通州法院第五審判庭內,21歲的被告人陸某某懺悔道,并告誡當天前來旁聽庭審的30余名通州小學的學生們。

2023年7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陸某某伙同未成年人王某甲、時某某、王某乙、李某某共謀,商議由上述四人采用拉車門的方式盜竊,陸某某負責望風或是為上述幾人提供食宿、管理盜竊所得,共計實施盜竊作案6起,竊得現金、香煙等物,錢物共計價值人民幣七千余元。

這起案件中,被告人陸某某由于家庭教育和自我約束的欠缺,長期受一些好逸惡勞的朋友的影響,人生價值觀發生了偏差,最終走向了犯罪道路。而4名未成年人因為缺乏辨別能力,結交了損友,又不服從父母、學校及家庭的管教、在潛移默化中被帶入歧途。通州法院經審理,當庭以盜竊罪判處陸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罰金八千元,并退出違法所得。

“以前覺得我還年紀小,犯罪與我不靠邊,聽法官說他們年齡最小的只有13歲,和我年紀差不多,對我觸動很大!”來旁聽的孩子分享心得時這樣說。帶隊的老師也感慨道:“孩子們來旁聽庭審,比我們反復地說教管用得多,不用老師提醒,他們自己就會把所感所想傳達給同學,這樣的法治課堂非常有意義!”

為護航青少年健康成長、遠離犯罪,通州法院以個案治理實現綜合治理,通過創建“法庭、學校、家庭”協同機制,用通過鮮活的案例、直觀的庭審,推動多重防線層層交織,形成預防犯罪、關愛未成年人的強大合力,以法治雨露澆灌幼苗,幫助廣大青少年向上生長、向陽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