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睢寧法院)罪犯胡賀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3-03-23 瀏覽次數:1105
罪犯胡賀,女,1990年3月20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220181199003206123,漢族,初中文化,住吉林省長春市九臺區空港F區16棟2單元505室。
罪犯胡賀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2022年12月,被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罰金人民幣六萬元。2023年3月16日罪犯胡賀以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監外執行。
本院經查后,予以立案,現將罪犯胡賀申請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
如對本案上述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內向本院提出。
意見反饋方式:電話0516-80389577,通訊地址:徐州市睢寧縣中央大街29號。
本公示期限為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