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人民法院)罪犯王彥江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蘇州 發布時間:2024-06-12 瀏覽次數:1690
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關于罪犯王彥江暫予監外執行案的公示
罪犯王彥江,男,1966年3月4日生, 居民身份證號碼231027196603040812,漢族,初中文化,公司員工,住黑龍江省虎林市東方紅鎮機關委。
2023年7月28日本院作出(2023) 蘇0583刑初1132號刑事判決書,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罪犯王彥江拘役二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罪犯王彥江以患病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經審查,本院認為罪犯王彥江的情況符合立案條件,于2024年6月12日予以立案。現依法對罪犯王彥江暫予監外執行案的立案情況公示,接受監督。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我院提出。
聯系人:季志康
聯系電話: 0512-57710719
郵政編碼: 215300
聯系地址:江蘇省昆山市前進東路1258號 昆山市人民法院 刑庭
二0二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