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然然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淮安 發布時間:2024-05-28 瀏覽次數:1249
罪犯李然然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2024)蘇0812刑更4號
罪犯李然然,女,1991年5月1日出生于河北省保定市,居民身份證號碼130636199105018629,漢族,中專文化,無固定職業,住河北省保定市順平縣大悲鄉西大悲村1隊62號。2020年3月20日因涉嫌犯詐騙罪被取保候審,同年9月16日決定逮捕(未執行),同年9月17日變更為監視居住。因犯詐騙罪,于2021年7月29日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宣判后,因罪犯李然然正在哺乳自己嬰兒,本院于2021年9月29日對其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因罪犯李然然懷孕,本院于2022年7月15日對其作出第二次暫予監外執行決定;因罪犯李然然正在哺乳自己嬰兒,本院于2022年10月27日對其作出第三次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現罪犯李然然以再次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審查后立案受理,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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