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張彥景暫予監外執行一案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南京建鄴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4-05-24 瀏覽次數:1614
罪犯張彥景,女,1988年12月20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131127198812205506,漢族,大專文化,住山東省德州市經濟開發區翠湖莊園。
2022年9月19日,本院作出(2022)蘇0105刑初169號刑事判決書,以張彥景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2024年5月15日,罪犯張彥景以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第三次暫予監外執行,本院經初步審查,認為可能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予以立案。現將罪犯張彥景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立案情況對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如對上述情況有異議,可以通過電話或來信向本院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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