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罪犯謝志兵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南京 發布時間:2024-05-15 瀏覽次數:2082
關于罪犯謝志兵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公示
罪犯謝志兵,男,1976年11月6日出生于江蘇省泰州市,居民身份證號碼321083197611066673,漢族,小學文化,無業,住江蘇省泰州市興化市陶莊鎮梓辛村羅家2號。
罪犯謝志兵因犯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與2024年4月22日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六千元。判決生效后,罪犯謝志兵以患有腦梗死,慢性腎衰竭,癱瘓在床不能行動,不適宜羈押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本院于2024年5月11日收到罪犯謝志兵寄送的申請材料后,于2024年5月13日立案受理。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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