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璐璐暫予監外執行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4-05-09 瀏覽次數:1454
徐 州 市 鼓 樓 區 人 民 法 院
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公示
(2024)蘇0302刑更11號
罪犯馮璐璐,女,1983年8月3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302198308031648,漢族,本科文化,徐州明德體育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住徐州市鼓樓區香荷灣小區12-1-1802,戶籍所在地:徐州市鼓樓區閘口東街2號鐵路二十三宿舍16號樓4單元101室。
本院于2023年12月15日作出了(2023)蘇0302刑初291號刑事判決,以罪犯馮璐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案件生效后,罪犯馮璐璐以處于哺乳期為由,申請監外執行。經初步審查,本院已受理?,F予公示。
公示期限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節假日順延)。
如有異議,于公示期限屆滿前向本院反饋。
反饋方式:將書面意見提交或郵寄至本院(地址:徐州市三環東路48號,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承辦人:劉曉璐,電話:0516-80282848)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