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金永公司是一家新型建材公司,由于經營不善,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南通通州法院沒有簡單地“一破了之”,而是通過清算式重整的處置模式實現“騰籠換鳳”。如今,新股東已投入生產,企業重新煥發了勃勃生機。

在該案破產處置過程中,通州法院發現公司的土地均為租賃,通過破產清算處置企業資產價值極低,甚至連職工債權都保障不了,同時也會導致預拌混凝土資質被取消。

法院及時轉變思路,采取清算式重整的方式,對債務人企業的優質資產、具有重整價值的資源進行清算式剝離,以1250萬元的拍賣價款確定了股權性重整投資人資格,保留了企業的運營資質,解決了400余萬元的職工債權,同時打破了原本普通債權零清償的局面,實現了一舉多贏。

4月24日,南通通州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該院2021年至2023年破產審判工作白皮書及典型案例,該案系發布的典型案例之一。

近三年來,通州法院充分發揮破產審判在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的職能作用,為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實有力的司法保障。該院共審結破產案件179件、強制清算案件422件,通過破產清算、重整、和解,盤活破產企業閑置資產11.04億元,釋放閑置土地資源1046.76畝,破產財產變現納稅3979.16萬元,清償1050名職工債權計1.43億元、銀行金融債權3.73億元、稅務債權6054.85萬元。該院辦理的南通華夏飛機工程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一案入選2023年江蘇法院破產審判典型案例以及南通法院2023年度典型案例。

今后,通州法院將繼續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積極發揮破產審判在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優化市場資源配置等方面的職能作用,全面提升破產審判質效,妥善推進重大破產案件辦理,在護航地區現代化發展中展現司法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