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單親 崇川法院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
作者: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作 郭炳楠 發布時間:2024-04-17 瀏覽次數:1891
“我會盡自己所能給女兒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也不會拒絕孩子父親定期探視,不讓離婚變單親,希望女兒以后能健康快樂地成長。”酈某誠懇地向法官保證。4月16日,崇川法院南通港法庭調解了這樣一起離婚案件,并在送達調解書的同時,當面給了雙方一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
陳某與酈某于2017年結婚,后育有一女。婚生女小敏隨爺爺奶奶和母親酈某一起生活,父親陳某常年在外工作。近兩年來,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多次協商離婚事宜。今年1月,酈某單獨將孩子從爺爺奶奶家帶走,后陳某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考慮到四歲的小敏正是需要父母呵護關愛、陪伴的時候,而雙方離婚后的家庭變故勢必會影響到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心理狀態。為了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減少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承辦法官在調解雙方離婚后,向雙方送達《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告知二人即便解除了婚姻關系,也應當關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妥善處理撫養、探望、財產等相關事宜。
“離婚并不等于孩子就變單親了,只要雙方都還盡到撫養義務,關愛孩子成長,盡量多陪伴,孩子受到的影響就能夠最小化。”法官語重心長的開導讓陳某和酈某深表認同,感動不已。
法官還明確告知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違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否則可能承擔不利后果;情節嚴重的,人民法院可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天,南通港法庭一共向七起離婚案件當事人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督促當事人當好合格家長,避免離婚對未成年人產生不利影響,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下一步,崇川法院將結合家事審判工作實際,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隨案發送《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以及“三養”案件《督促履行提示》,堅持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落實到訴前調解、家庭教育、案件審理、判后回訪、執行督促各環節,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防止未成年人因家庭變故誤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