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在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當日,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庭快速有效落實文件精神,在開庭審理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時,首次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發出“一卡一書”,將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和關愛未成年人精神貫徹落實到案件審理當中。

據悉,當天審理的離婚案件中,原告張某與被告高某共同育有一個6歲的孩子。因孩子撫養等問題,兩人發生糾紛,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都稱“工作太忙,沒有時間照顧孩子”。為了最大限度避免離婚糾紛對未成年人產生不利影響,督導父母當好合格家長,在庭審過程中,法庭對這起案件雙方當事人專門開展“關愛未成年提示”。承辦法官張天語重心長地引導雙方要提升責任意識,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盡到撫養、教育、保護的義務,充分保護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

“婚姻需要經營,感情可以修復,子女的健康成長是父母的期待,也是社會的希望!請三思而后行。”庭審結束后,法院向當事人發出首份書面《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逐字逐句現場進行提示閱讀。隨后,又向當事人發出《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結合《家庭教育促進法》相關規定,對其進行具體的家庭教育指導。

“解除婚姻關系應當謹慎。離婚雙方要盡可能減少對孩子的傷害,更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撫養照顧孩子的責任。庭審中我們通過口頭、書面告知的方式對當事人進行了提示,案件審理結束后,還會進一步加強案后回訪,關注孩子的成長情況。”張天介紹,在《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后,淮安清江浦區法院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案件中,聯合區婦聯等部門,逐案開展家庭教育指導。今后,將進一步落實最高院出臺的《意見》要求,牢牢把握“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工作原則,詳細了解案件情況,因案制宜加強提示、教育,讓當事人在“帶娃”這件大事上知其責、慎其行,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環境,推動形成關心關愛未成年人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