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重拳出擊,嚴懲跨省傾倒固體廢物犯罪行為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張弦 吳越 發布時間:2024-04-11 瀏覽次數:2365
朗朗晴空、徐徐清風,系民生之要、百姓之盼。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瞄準“建筑毛垃圾”跨區域轉運過程中的巨大利潤,非法接收、轉運、傾倒、填埋由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混合而成的固體廢物,不僅對周圍土壤、空氣、地下水等生態環境資源造成嚴重污染和破壞,還因后續消除污染而產生高額的應急處置費用,造成公私財產損失。
近日,如皋法院長江流域環境資源第二法庭審結一起四名被告人跨省傾倒、填埋建筑毛垃圾污染環境案。被告人辰義、夏爾、孔散、諸巳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至一年不等刑期,并處罰金四十萬元至五萬元,追繳全部違法所得共計92萬余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2022年上半年,運輸車老板辰義、孔散等人發現上海等地對建筑毛垃圾消納能力有限、處置費用較高,有利可圖,便商議分別或者共同從上海聯系毛垃圾貨源,用各自的車輛運出上海傾倒牟利,并約定在收取的5000元/車的垃圾處置費用中,先向辰義支付1500元/車的倒點費等費用,剩余利潤由運輸車老板獲取。辰義隨即聯系夏爾尋找填埋場地,后夏爾提供一塊拆遷空地給辰義等人作為垃圾填埋點,并收取1000元/車的費用。辰義又聯系挖機老板張啟(另案處理)提供挖機挖坑填埋垃圾。
2022年6月底至9月間,辰義等人自上海裝運建筑毛垃圾共7596.46噸至上述地塊傾倒。其中,2022年9月2日至9月底,經挖機老板張啟介紹,由挖機老板諸巳提供自己的挖機或聯系安排他人的挖機在現場挖坑填埋共2046噸。經鑒定,上述傾倒的建筑毛垃圾屬于固體廢物,系有害物質。當地政府為防止污染擴大,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上述場地的毛垃圾進行開挖、清運、分類處置,造成公私財產損失共計134萬余元。挖機老板諸巳到案后,竟故意作虛假供述,為張啟頂罪,直至審理階段才如實供述該罪行,被公訴機關追加起訴包庇罪。
如皋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辰義、夏爾、孔散、諸巳違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國家規定,非法傾倒有害物質,其中辰義、夏爾致使公私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孔散、諸巳造成公私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均構成污染環境罪,其中辰義、夏爾系污染環境情節嚴重。諸巳明知他人犯罪而作假證明包庇,構成包庇罪,應數罪并罰。綜合各被告人具有的坦白、自首、認罪認罰、前科劣跡、退贓、繳納生態修復費用等情節,作出上述判決。
“固體廢物隨意傾倒、填埋,觸犯的是法律,破壞的是生態環境,影響的是人民群眾對美好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審委會專職委員、長江流域環境資源第二法庭負責人吳亞紅表示,“如皋法院始終堅持從嚴打擊非法傾倒固體廢物的犯罪行為,通過嚴格限制緩刑適用、加大財產刑懲戒力度等方式,不斷增加不法分子的犯罪成本,筑牢司法防線,為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建設美麗中國貢獻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