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法院)罪犯劉扣成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4-04-09 瀏覽次數:1832
公 示
2023年10月31日,本院作出(2023)蘇0902刑初587號刑事判決書,以盜竊罪判處罪犯劉扣成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現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2023年11月11日,罪犯劉扣成以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并提交相關檢查材料。經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鑒定處鑒定,罪犯劉扣成在2023年11月29日檢查時懷孕29周余。經本院審委會討論,決定對罪犯劉扣成暫予監外執行三個月。2024年2月10日,罪犯劉扣成在鹽城市亭湖區人民醫院生育一女。2024年2月22日鹽城市亭湖區社區矯正局以罪犯劉扣成暫予監外執行情形發生變化為由,建議本院作出新的決定。2024年3月6日,罪犯劉扣成以哺乳期為由向本院提起暫予監外執行申請。
現將罪犯劉扣成暫予監外執行立案的相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可以通過撥打電話0515-68558175、0515-68558263向本院反映。公示期:三日。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