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吉詩燕,女,2005年7月10日出生于江蘇省泗陽縣

    本院于2023年9月15日作出(2023)蘇1323刑初532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吉詩燕犯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六百元。罪犯吉詩燕以其系懷孕的婦女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現本院將罪犯吉詩燕玉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公示期限三日。公示期間,如對本案有異議,可以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通迅地址:泗陽縣眾興街道北京路泗陽縣人民法院

    聯系電話:0527-85279227,聯系人:孫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