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罪犯吉詩燕申請暫予執行的公示 ?
作者:泗陽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3-09-26 瀏覽次數:1223
罪犯吉詩燕,女,2005年7月10日出生于江蘇省泗陽縣
本院于2023年9月15日作出(2023)蘇1323刑初532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吉詩燕犯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六百元。罪犯吉詩燕以其系懷孕的婦女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現本院將罪犯吉詩燕玉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公示期限三日。公示期間,如對本案有異議,可以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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