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蘇鹽獄減建字第112號

    罪犯羅遠龍,男,2000年4月21日出生,廣東省梅州市人,漢族,中專文化,公民身份號碼441424200004212230,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十二監區服刑。

    2021年12月27日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作出(2021)蘇0891刑初10號刑事判決,以罪犯羅遠龍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刑期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5年3月23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0.5692萬元。該犯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2022)蘇08刑終47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9月8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羅遠龍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4月、2023年9月獲得表揚兩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5萬元(已履行);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0.5692萬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羅遠龍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