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個管轄12個鄉鎮126個行政村居的江蘇省洪澤縣人民法院來說,要在一年內創建30個無訟村居,確保四分之一的地域不發生重大矛盾糾紛,這在很多人看來是難以實現的。但洪澤法院不但實實在在地做到了,還產生了附加值:有2個鄉鎮的10多個村居連續三年矛盾糾紛都是“零起訴”。就此,當地政府官員向記者介紹說,該院創建“一鎮一庭室、一村一法官”的社會管理創新“兩級掛鉤”模式,全院60名“法治指導員”進村入戶,形成了堅固的“無訟”防火墻。

  12月,當記者回到南京談到采訪的感受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表示,這是洪澤法院也是江蘇全省法院建設“和諧鄉鎮無訟村居”,創新社會管理工作中的一個場景。

  “和諧鄉鎮無訟村居”的起源

  廣泛動員和支持全社會的力量,切實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成為人民法院在當下堅持能動司法、依法服務大局的神圣使命和必然要求。

  江蘇省地處東部沿海,總面積占全國1%,總人口占全國5%,而地區生產總值占全國10%,財政總收入占全國12%。如今,“法治江蘇,平安江蘇”被視為江蘇省富民固本之方、治省安邦之策。江蘇省委書記羅志軍對此認為,這對確保全省率先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圍繞這一大局,江蘇法院把開展“和諧鄉鎮無訟村居”活動作為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實踐載體,通過與基層組織建立和諧共建關系,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防機制、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和群眾工作機制。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認為,緊緊依靠黨的領導,廣泛動員和支持全社會的力量,切實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成為人民法院在當下堅持能動司法、依法服務大局的神圣使命和必然要求。全省三級法院全部成立了由院長擔任組長,其他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訴調對接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形成了從院長、分管院領導到庭長、普通法官分級負責、層層落實、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責任體系。江蘇高院先后召開了全省法院訴前調解工作座談會、全省法院調解工作會議、全省法院訴調對接工作推進會,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法院調解工作的意見》、《關于深入推進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深入推進訴前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并與有關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深化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建設的意見》等文件,有力推動了全省訴調對接工作的開展。

  “全省法院立足'和諧鄉鎮無訟村居',創新社會管理,把社會矛盾糾紛的'小火星'撲滅在'第一現場'。”江蘇高院副院長周繼業對此感觸很深。自2009年以來,江蘇各地法院全面開展了“和諧鄉鎮無訟村居”共建活動。各地基層法院全面建設“共建點”,設點主要把握“三個優先”的原則,即優先考慮矛盾糾紛多發的地區,優先考慮社會管理難度較大的群體,優先考慮涉訴糾紛易發的環節。并采取“量化監測法”,通過對共建前后案件增減趨勢、增減幅度、占比升降等指標的實時監測、科學比對和綜合研判,量化反映各法院、各部門共建選點的準確性和共建活動的實效性。

  據介紹,江蘇法院2011年受理案件98.87萬件,審執結94.37萬件,其中85%以上的案件是由基層法院及人民法庭辦結的。目前,江蘇法院已與公安、工商、婦聯、工會、金融、保險、醫療、勞保、互聯網協會等近20個機關部門廣泛建立“和諧共建”的化解矛盾糾紛長效機制。

  “和諧鄉鎮無訟村居”的實踐

  全省法庭與2025個鄉鎮、街道、社區、村居,與1116個派出所、249個交警隊、1046個司法所建立了共建關系,共同參與社會管理的基層合力格局已基本形成。

  “蔡法官,你趕緊來下吧,我們村的老王和老李準備打官司呢。”今年8月的一天中午,酷暑難當,洪澤法院辦公室主任蔡勇正準備下班,忽然接到新灘村負責人的電話。

  新灘村,是蔡勇在“無訟村居”活動中的掛鉤村,他立刻趕往20公里外的事發地。原來兩家漁場同在洪澤湖中一片水域,因界址區劃不清,雙方長期互不相讓,矛盾突出,此刻正準備告上法庭,做個了斷。蔡勇當即協同當地村委會,就地調解,現場厘清雙方界址,并曉之以理,幫助處好鄰里關系,很快,一起可能形成訴訟的糾紛就化解了。

  共建的模式得以不斷外延,和諧的血液也從動脈流向了全身。無錫惠山法院陽山法庭與轄區的無錫職教園共建法制教育基地,共同做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及普法宣傳工作。揚州于2010年啟動了大學生“村官”與法官結對共建活動,充分發揮法官與大學生村官同在基層一線的優勢,共同化解矛盾糾紛。2010年初,南京建鄴法院南湖法庭與轄區內的司法所共建社會矛盾糾紛聯合化解機制,建立雙向排查、信息互通、跟蹤回訪、風險評估、聯合送法、共同培訓等排查、預防制度。常州新北法院與轄區基層組織構筑信息共享、聯動網絡機制,每月定期到社區提供司法服務,了解共建區域矛盾糾紛狀況,轄區擁有1.5萬名居民的同心同德社區連續3年每年到法院訴訟的案件不足10起。徐州法院自2007年以來,選派489名法官與重點企業建立聯系,選派533名法官與全市1722個村莊(社區)建立聯系,累計妥善調處突發性、群體性矛盾糾紛260多件,指導基層組織協調化解矛盾1230起。泰州法院對城建工作提出司法建議,組織召開城市建設專題研討會,為每一個城建分指揮部明確了法官聯絡員。通過規范拆遷行為,減少了法院收案壓力,沒有發生一起涉訴拆遷群體性、突發性事件。自2009年起,全省250多個人民法庭聯合當地共建單位,深入開展“大排查、大調解、大調研”,深入社區、廠礦、學校,了解矛盾糾紛的產生原因及特點,開展不穩定因素的排查與化解工作,共走訪排查95378人次,成功調處矛盾糾紛69985起。目前,全省法庭與2025個鄉鎮、街道、社區、村居,與1116個派出所、249個交警隊、1046個司法所建立了共建關系,共同參與社會管理的基層合力格局已基本形成。

  這些舉措,在原先法院和各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建立對接、協作關系的基礎上,又進一步向多部門、多行業發展,進一步密切了法院和基層組織、基層干部、職能部門、行業協會的聯系,努力實現訴調對接關口的無縫化,為全面深化指導民調、訴前調解、協助調解、委托調解、矛盾糾紛線索排查和信息互通等訴調對接主要工作奠定了基礎。

  “和諧鄉鎮無訟村居”的機制

  江蘇高院與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省婦聯、省僑聯等分別構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勞動人事爭議、婚姻家庭糾紛、涉臺商事糾紛等協同化解機制。

  2007年1月,常州鐘樓法院與當地司法局率先在全省基層法院設立了人民調解工作室。對一些簡易、傳統的民事糾紛及爭議不大的其他糾紛進行訴前調解,調解成功的由人民調解委員會出具人民調解協議書;需要由法院出具調解書的,由法院立案后出具調解書,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調解不成的,再進入訴訟程序。

  今年9月20日,鎮江市54名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特邀調解員從法院領取了聘書。這一天,鎮江市反家庭暴力聯動快車正式啟動,法院牽頭,婦聯、公安、法院三部門建立新的合作機制,以更好地防范和打擊家庭暴力,妥善處理婚姻家庭糾紛。這其中,建立有效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大調解機制是一項重要內容。

  江蘇法院在創建“和諧鄉鎮無訟村居”方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做法和經驗。盡管名稱不盡相同,但都遵循著一些基本原則,法官不拘泥于就案辦案、坐庭斷案,而是積極走出法院,走向基層,走進群眾,將自身置于化解矛盾糾紛的前沿,以更加積極主動的姿態自覺參與到社會管理創新中去。在徐州,法院與市衛生局聯合建立了醫患調處中心;在江陰,法院勞動爭議案件巡回審判庭進駐到市總工會;在南京市江寧區,法院在區農工辦建立了“三農”案件訴前調解工作室;在濱海,法院在金融等部門成立了巡回法庭……

  實踐上的創新,必然推進司法理論與政策上的形成與發展。2011年10月,江蘇高院與省司法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在全省人民法庭、司法所開展“庭所共建”活動的指導意見》。2012年,江蘇高院又制定了全省統一的《“庭所共建”臺賬樣式》,并與省公安廳和司法廳聯合創辦了《庭所共建簡報》。同時,江蘇高院又與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建立輕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會同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省總工會、省婦聯、省僑聯等分別構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勞動人事爭議、婚姻家庭糾紛、涉臺商事糾紛、涉僑民事糾紛的協同化解機制,全面促進共建工作進一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

  “郡縣治則天下安”!基層法官一頭擔著法律,一頭擔著群眾。置身各種矛盾沖突的前沿,江蘇高院頻頻“舞劍”,意在基層。對此,江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今年6月以來,省委書記羅志軍,省委副書記、省長李學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小敏等相繼作出批示認為,社會管理創新的重心在基層,活力也在基層,省高院高度重視并切實放在重要位置上抓,體現了強烈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郡縣治則天下安”,這是個易懂難行的哲理。但江蘇法院“和諧鄉鎮無訟村居”為此作出了呼應與注釋。

  江蘇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

  “體現了強烈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黨的十八大報告一語中的指出了社會管理創新的成就與目標:“社會保持和諧穩定。”近年來,江蘇法院通過創建“和諧鄉鎮無訟村居”活動,最大化、無縫隙、全覆蓋、無盲點地為群眾開展各種法律服務,全面踐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受到了各級黨委和人民群眾的好評與贊揚。

  今年下半年,江蘇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對江蘇高院推進基層社會管理創新的做法高度重視,分別作出重要批示。省委書記羅志軍:“省高院'三解三促'活動緊密結合基層社會管理出現的問題,查找原因,研究對策,服務大局,很好,不僅解決了基層社會管理中的突出問題,而且對轉變作風,鍛煉隊伍效果突出,更有力推進了社會管理創新工程的實施。請泰峰、小敏同志閱,并總結推廣他們的經驗。”省委副書記、省長李學勇:“望牢牢把握主題、主線,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認真履行職責,積極推進基層社會管理創新,為推動科學發展,實現'兩個率先'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小敏:“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省高院高度重視并切實放在重要位置上抓,體現了強烈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社會管理創新的重心在基層,活力也在基層,省高院結合'三解三促'和大接訪活動著力推進基層社會管理創新,體現了正確的工作導向和求真務實的精神,值得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