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蘇鹽獄減建字第23號

    罪犯經中成,男,1993年1月9日出生,江蘇省邳州市人,漢族,高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0382199301095012,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三監區服刑。

    2022年6月9日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612刑初119號刑事判決,以罪犯經中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刑期自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止)。該犯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6日作出(2022)蘇06刑終115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10月27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經中成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6月、2023年11月獲得表揚2次,確有悔改表現。民事賠償人民幣14萬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經中成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