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金融審判工作水平,聚焦金融糾紛訴源治理、執源治理,服務保障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3月27日下午,崇川法院組織召開金融糾紛聯動化解工作座談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局南通監管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施靖,南通市銀行業協會秘書長顧向前以及轄區建設銀行、平安銀行、南通農商行、中國銀行、興業銀行等15家金融機構代表參加座談。崇川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陸燕紅,黨組副書記張達軍出席會議,黨組成員、審委會專職委員陶冶主持會議。

近年來,崇川法院始終聚焦影響金融穩定的關鍵事、關鍵人“兩個關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安全性“三大屬性”,從訴源、訴前、訴中、訴后“四個節點”層層推進法院與金融的良性互動,堅持將“調”向前延伸,將“治”貫穿全行業,通過解紛力量、機制、效果的多元,實現金融機構、消費者、監管部門等多方的共贏。2023年底,崇川法院金融審判庭被評為“全省法院金融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并在全省法院金融審判工作會議上就金融糾紛多元化解等工作進行了經驗交流。

座談會上,崇川法院立案庭、速裁庭、執行局通報了2023年金融糾紛立案登記、訴前調解、審理以及執行工作的相關情況,指出目前存在法院審理案件的有限承載量與金融糾紛案件迅猛增長之間的顯著沖突,金融審判中存在法律適用復雜性日趨凸顯、金融借貸產品種類增多、民刑交叉問題突出等問題,執行工作中存在金融糾紛執行案件大量涌入、處理案件靈活性差、執行處置難、執行和解意愿低等問題。

金融庭傳達了最高法院關于完善信用卡監管政策維護金融安全“二號司法建議”的具體內容,反映部分金融機構存在授予不合格客戶大額信用額度的問題,現有制度未能有效壓實商業銀行自行催收責任、商業銀行訴訟清收多是滿足考核要求,建議加強監管,從源頭上有效減少違約糾紛、優化考核指標紓解商業銀行訴訟壓力、提升銀行解紛和自行催收能力。

南通市銀行業協會派駐崇川法院的調解員華皓以及前期參與金融糾紛市場化調解試點的杭州共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也介紹了金融糾紛訴前化解的相關情況。

與會銀行代表踴躍發言,各抒己見,圍繞當前金融借款違約、成訟情況、業務監管、催收方式選擇及相應成效等進行發言,并就如何更好解決金融機構的司法需求、落實“二號司法建議”、促進金融糾紛實質化解等方面提出了設想和建議,對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加強金融糾紛訴源治理的共治協議》征求意見稿進行了討論。與會代表紛紛表示,將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助力金融業高質量發展。

顧向前表示,與崇川法院共同打造的“銀保和事佬”成功運行兩年來,成功處理了南通區域的部分案件,調解成功率穩步提升,該平臺既節約了金融機構和消費者時間和經濟上的成本,也有效節約了司法資源,取得了三方共贏的效果。希望能夠進一步加大調解力度,提升投訴、信訪調解轉化率,做好前瞻性工作,深化品牌影響力,推動營商環境不斷優化。

施靖指出,銀行業存在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有短板、內部管理需加強等實際問題,在下一步工作中,希望各銀行機構進一步提升“源頭治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業務內控水平,從源頭減少金融糾紛,加強對薄弱環節的控制,切實堵塞業務漏洞;進一步提升“實質化解”的主動性和使命感,各銀行機構要切實扛起糾紛化解的“第一責任”,充分發揮糾紛“第一道防線”的作用,著力提升基層網點服務水平和金融糾紛應對處理能力,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法合理訴求,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進一步提升“綜合化解”的協同性和配合度,各銀行機構要從客戶服務、定分止爭角度出發,健全調解配套工作機制,形成多元解紛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調解組織要持續優化機制建設,選優配強調解隊伍,實現“應調盡調快調”。

陸燕紅表示,本次座談會以貫徹最高人民法院“二號司法建議”為著力點,旨在構建專業、公正、便捷、高效的風險防范和糾紛解決機制。希望各銀行堅持審慎放貸、按需授信的原則,加強貸款業務監管,切實提高風險防控能力。

下一步,崇川法院將緊盯金融機構司法需求,聚焦金融糾紛的訴源、執源治理,提升主動服務意識,以優質高效的司法舉措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強化協同理念,完善協調聯動機制,“融于心、優于行”,在化解金融糾紛中貢獻崇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