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何露,女,1994年5月7日生,壯族,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人。2023年2月9日本院做出(2021)蘇0280刑初794號之一刑事判決,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何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該判決已生效。

因罪犯何露于2024年3月4日生育一子,現系哺乳期婦女,不宜收監執行。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特此公示。如有異議,請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反映。





聯系人:尹昳



電話:0510-89763866



地址:宜興市教育西路51號宜興市人民法院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