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耍賴食言躲貓貓 面對拒執罪三小時湊齊25萬
作者: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顧文俊 發布時間:2024-03-27 瀏覽次數:1632
“顧法官,我發現了張某的蹤跡,他人就在家中。”清晨6點40分左右,南通通州法院執行干警顧文俊接到了申請人王某的電話后,立即趕往被執行人張某住處,順利將被執行人張某帶回法院并對其手機微信交易流水進行調查。
該案系一起處于終本管理期間的執行案件,在審理階段經雙方調解,張某確認結欠王某借款39萬元,并應于2022年12月底付清。張某未能按期如數履行,王某隨即向法院申請執行。在首次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顧文俊窮盡線上調查措施,并多次至張某實際居住地進行現場調查,但均未有收獲,無奈該案在2023年上半年以終本方式結案。
2023年8月下旬,申請人王某經過長時間的蹲守,終于發現了被執行人張某的下落,隨即撥打執行110,執行干警立即出動將人張某帶至法院執行局進行首次談話。談話及調查過程中,發現張某在身負債務后,便使用其妻子實名注冊的微信號用于日常轉賬,8月流水即達到了3萬余元,當月的打車消費更是有3000元之多。同時張某自認其在某公司每月有5000余元的收入,其均以現金方式領取,以此來規避法院執行。鑒于此,法院對其采取了罰款5000元的強制措施,希望張某能夠迷途知返。在其當場繳納罰款后,張某出具了還款承諾,同意于2023年年底前一次性付清結欠款項。
考慮到張某較為年輕,直接向公安機關移送其拒執犯罪線索可能會對其今后的人生造成影響,同時申請人亦同意其還款承諾,本著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干警收集完畢被執行人張某的拒執線索后,給予被執行人履行時間。
誰知在約定的付款期間屆滿之后,張某再次食言,且玩起了失蹤,電話不接微信不回,這才出現了開頭的一幕。張某再次被帶回執行局后,在多條其涉嫌拒執罪的犯罪線索面前立馬慌了神。當天下午,在征得申請人王某的同意后,其家人在三個小時之內湊齊了25萬元,一起終本案件一次性實質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