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宜興法院)對罪犯梁艷紅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無錫 發布時間:2024-03-22 瀏覽次數:2113
罪犯梁艷紅,女,1985年11月5日生,壯族,初中文化,住江蘇省宜興市。2022年4月11日本院作出(2022)蘇0282刑初207號刑事判決書,以容留賣淫罪判處梁艷紅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該判決已生效。
因梁艷紅確系懷孕的婦女,不宜收監,依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特此公示。如有異議,請公示期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反映。
聯系人:莊妍
電話:0510-87963817
地址:宜興市教育西路51號宜興市人民法院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