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員200余萬人,非法經營數額500余億元!14名被告人獲刑
作者: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法院 張家成 孔冬冬 發布時間:2024-03-20 瀏覽次數:3872
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宣判一起非法經營罪案件,14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并處罰金二百二十萬元至三萬元不等,違法所得均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7年10月左右,被告人文某某、何某某等人在未取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利用實際控制的科技公司開發具有線上信用卡套現、還款等資金支付結算功能的軟件APP。并招募運營其APP的下游代理,同時為該APP對接支付平臺,以虛構交易的方式,為使用該APP的會員提供信用卡還款、套現等服務,從中賺取會員刷卡費率與上游支付通道的費率差。
經鑒定統計,從2018年10月至2022年2月,APP總會員注冊數量為200余萬人,被告人文某某、何某某等人通過上述方式非法經營數額共計500余億元。被告人文某某、何某某非法獲利均為200余萬元。被告人羅某等12人成為上述涉案軟件APP的代理,通過經營線上信用卡套現、還款等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獲取利潤分成。
法院認為,被告人文某某、何某某、羅某等14人違反國家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擾亂市場秩序,其中文某某、何某某、羅某等13人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余某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文某某、何某某均系主犯,被告人羅某等12人均系從犯,14名被告人均自愿認罪認罰。綜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質、情節及悔罪表現等,依法判處被告人文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二十萬元;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一十萬元;被告人羅某等12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并適用緩刑,并處罰金。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
法官說法:信用卡套現類非法經營案件中大部分都是通過POS機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等方式直接支付現金給持卡人,但隨著智能軟件的開發及網絡支付的興起,智能代還、智能套現的APP開始出現,其實就是利用賬單日和還款日的時間差,通過循環套現、重復代還的操作,達到本月賬單還清,延期到下個月的目的,在操作中APP的運營方會收取金額不等的費率,從而非法獲利。這種行為不僅嚴重擾亂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而且容易泄露消費者個人信息,使消費者陷入其他貸款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