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罪犯張娟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無錫 發布時間:2024-03-19 瀏覽次數:1760
罪犯張娟,女,1989年2月14日生,漢族,初中文化,住江蘇省宜興市。2020年9月18日本院作出(2020)蘇0282刑初1126號刑事判決書,以開設賭場罪判處張娟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決生效后,罪犯張娟因懷孕、哺乳等事宜,本院分別于2020年9月29日、2021年2月25日、2022年2月25日、2022年8月25日、2023年2月23日決定對其暫予監外執行。現罪犯張娟以其再次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我院提出。
聯系人:莊妍
電話:0510-87963817
地址:宜興市教育西路51號宜興市人民法院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