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罪犯胡建玉申請暫予執行的公示 ?
作者:泗陽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4-02-26 瀏覽次數:1112
罪犯胡建玉,女,1988年9月16日出生,住云南省鎮雄縣。
本院于2024年1月30日作出(2024)蘇1323刑初30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胡建玉犯容留、介紹賣淫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罪犯胡建玉以其系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現本院將罪犯胡建玉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公示期限三日。公示期間,如對本案有異議,可以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通迅地址:泗陽縣眾興街道北京路泗陽縣人民法院
聯系電話:0527-85279227,聯系人:孫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