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法官,您放心,我們以后不會輕易來法院申請執行,一定先跟您溝通,您幫我們做工作,只要能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我們也不想經常往法院跑,但我們家的這些事,以后就成了你的‘贅’咯!”

“沒事,只要能把你們兩家的事情處理好,你們都滿意,我們做的這些都是值得的”。案件承辦人范麗娟回應道。

這是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受理的李某與趙某撫養費和探視權案件的執行現場。李某與趙某原系夫妻關系,在該院判決離婚后,協議約定由母親趙某撫養兒子小李,父親李某每月支付撫養費800元,并享有每兩周兩天的探視權。但由于雙方積怨較深,撫養費和探視權成為雙方矛盾蔓延的“第二戰場”,自2019年起,雙方就撫養費和探視權問題多次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今年2月,春節剛過,趙某和李某又先后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面對夫妻雙方離婚后因撫養子女陷入“不給探望就不給撫養費”“不給撫養費就不給探望”的僵局,范麗娟堅持在“一次性實質化解矛盾糾紛”上精準發力,促成撫養費和探視權一并兌現。

 “撫養費必須要支付,探視權也要保障。”考慮到撫養費和探視權相互關聯,雙方在履行撫養費及探視權的問題上一直沖突不斷,范麗娟從“執源治理”的角度出發,決定將探視權執行和撫養費執行合并解決。

執行期間,范麗娟充分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一方面了解拒不支付撫養費、拒絕對方探望背后的根本原因以及訴求,圍繞雙方矛盾焦點,耐心疏導雙方對立情緒,詳細告知相關法律關系和法律后果。一方面詢問小李的意愿,在其接受探望的前提下,組織雙方進行背靠背調解。經過多輪溝通,最終,雙方均同意將法院作為探視地點,同時履行探視權和撫養費給付義務。

3月3日,根據雙方約定好的探視時間,范麗娟主動放棄周末休息時間,在法院組織了一場親子見面會。當天,趙某依約將兒子小李帶到法院,李某及其母親在探視結束后也依約當場給付了撫養費,整個探視過程溫馨愉快,氣氛和諧。

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探視圓滿結束后,見雙方態度均有所松動,時機成熟,范麗娟又趁熱打鐵,組織雙方進行了面對面調解,并提出今后如有糾紛,雙方可聯系執行員提前介入,避免反復循環申請執行。最終,雙方均同意該解決方案,并簽訂承諾書,承諾不再隨意申請強制執行。至此,這場持續5年多的循環糾紛終于得到了實質性化解。

該案的順利執結,是執行干警積極創新執行工作模式的一次有益嘗試,不僅打破了撫養費和探視權糾紛相互交織的僵局,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還通過執源治理的探索實踐,著力從源頭預防糾紛、從前端化解矛盾,避免案件反復進入執行程序,既節約了司法資源,也為當事人減輕了執行訴累,實現了法院減案、群眾獲益的雙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