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

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

 

(2024)蘇0324刑更11號

 

罪犯劉夢葦,女,1993年10月25日出生。

2024年2月5日本院作出了(2024)蘇0324刑初75號刑事判決書,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罪犯劉夢葦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F睢寧縣人民檢察院建議對罪犯劉夢葦暫予監外執行。

經查,罪犯劉夢葦確系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收監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對罪犯劉夢葦暫予監外執行,暫予監外執行期限至2024年9月4日止。

 

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