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而淪為失信人員,不考慮誠信經營,卻想出“歪門邪道”,編造虛假身份信息,冒充“上將之子”騙取他人財物,實屬屢教不改!近日,啟東法院對被告人楊某某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

基本案情

被告人楊某某在湖北經營一家公司,但因其經營不善,公司虧損,楊某某也因此拖欠公司員工不少工資。但楊某某并沒有想著怎么把公司轉虧為盈,而是動起了歪心思。2023年2月-4月期間,被告人楊某某經人介紹認識了被害人徐某,向其謊稱自己在安徽滁州有工程,經過楊某某一番“吹噓”,徐某表示很感興趣,送給楊某某香煙若干條,并與其簽訂了多份施工承包合同。為能夠騙取被害人信任,騙得更多的財物,被告人楊某某便虛構自己是中國上將李某某兒子的身份信息,并向身邊朋友及女友多次介紹自己的虛假身份。為使謊言更加真實,楊某某通過修改女友的微信頭像及昵稱,營造出其與將軍父親有微信聊天記錄的假象。其后,楊某某找到徐某,謊稱自己可以通過其將軍父親的關系幫助辦理在某地塊土地證及賠償等相關事宜,徐某信以為真。后楊某某以此為由多次向被害人索要煙酒、手機、黃金等各類財物,價值高達人民幣174072元。最終楊某某以未能幫助徐某辦成事情而“東窗事發”,落入法網!

法院審理

啟東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楊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為保護公私財產權利不受侵犯,懲罰犯罪,綜合被告人楊某某的犯罪情節及認罪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犯罪行為人正是利用請托人病急亂投醫的急切心理,通過編造虛假的身份信息,冒充領導或者領導身邊人、虛構人脈關系等方式設計各種圈套、巧立名目獲取對方的信任,從而騙取對方財物。廣大群眾應堅決摒棄“走后門”、“花錢辦事”的錯誤觀念,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保持清醒的頭腦,牢固樹立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警惕,不給詐騙分子任何行騙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