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鄭靜,女,1982年8月28日出生,漢族,中專文化,無業,戶籍地江蘇省宜興市新街街道南岳村東溪122號,居住地宜興市新街街道新城苑24幢車庫。2023年12月27日因犯詐騙、故意毀壞財物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案件生效后,罪犯鄭靜以患有肺惡性腫瘤、骨繼發性腫瘤等嚴重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聯系人:劉紅英

電話:0510-87963728

地址:宜興市教育西路51號宜興市人民法院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