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節,萬家燈火

家人團聚,喜迎新春

在這個闔家團圓的時刻,溧水法院堅持“春節不打烊 執行不停歇”工作理念,嚴格“執行110”聯動機制執勤制度,執行干警堅守一線,專門受理春節期間申請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人員行蹤的舉報事宜,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及時兌現,用實際行動詮釋著溧法人的擔當和使命。

案例一

謝某訴陳某所有權糾紛一案,涉案標的額79萬元,被執行人陳某一直拒不履行,與執行法官玩起“躲貓貓”。臘月二十六晚,執行110出警找到陳某,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其父親知道后主動聯系執行法官,表示愿意先支付15萬元,余款由其個人擔保分期履行,請求對其兒子解除拘留措施,回家過年。至此,雙方達成執行和解,經申請人謝某申請,法院于大年三十解除了對陳某的拘留措施,讓陳某回家團圓。2月18日,上班第一天,陳某如約將分期款7萬元支付給了申請人。

案件二

2月12日大年初三,當大家忙著走親訪友、沉浸在團聚的喜悅中時,“執行110”電話響了起來,來電的賈某在電話中稱,他在石湫上方村發現被執行人張某,值班干警立即出警。該案為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后,被執行人因經營困難躲避法院執行。值班干警根據賈某提供的地址找到張某后,從法理和情理出發,對其進行釋法明理,經過3個多小時的耐心調解,張某當面給付案款4000元,剩余款項張某書面承諾開工后即來法院協商解決。

正月初九,雙方當事人按約來到執行局,張某以債權轉讓的方式履行剩余債務,本案圓滿執行完畢。

案件三

“我找了好久,終于找到了,你們能不能盡快安排出警?”2月15日大年初六上午,申請人朱某來電,稱在石湫街道明覺光明村發現被執行人李某。值班干警得到線索后立即出警,經耐心釋法,被執行人李某當場履行了部分債務,雙方還就剩余款項支付達成執行和解。

溧水法院秉持司法為民理念,利用春節假日期間這個關鍵節點和契機,積極查人找物,最大限度滿足群眾訴求,堅決維護公平正義,以司法之力守護萬家燈火。春節假期期間,溧水法院“執行110”共接到當事人來電5人次,涉及案件5件次,出警4次,執行完畢1件。

新的一年,溧水法院將保持執行力度不減,干勁不松,以能動執行踐行“公正和效率”,真正將“紙上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回應人民群眾司法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