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予監外執行申請

罪犯薛玉芬因犯偽造金融票證罪,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罪,偽造、買賣身份證件罪被睢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六千元,現因屬于哺乳期,特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申請人:薛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