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腳粉包裝成治牙“良藥” “老中醫”銷售假藥領刑十四年
作者: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錢睿 發布時間:2024-02-04 瀏覽次數:3119
俗話說:“牙疼不是病,疼起來真要命。”可見,牙若出了問題不僅很難受,治起來也不容易。但有的人圖方便、圖省錢,不去正規醫院治療,而是病急亂投醫,這就給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機。近日,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銷售假藥案,被告人竟然用泡腳粉冒充治療牙疼的中藥包,從中牟取暴利。
泡腳粉披上“馬甲”秒變治牙“良藥”
患有牙齦萎縮的秦某在瀏覽互聯網時偶然看到一則“老中醫治療牙疾”的宣傳信息,治病心切的他按照廣告上的號碼添加了微信,并購買了“老中醫”的“獨門配方”,再按照要求使用。但用了一段時間,不僅絲毫沒有好轉,甚至出現了牙齒紅腫等跡象。
原來,秦某在網上找的這個“老中醫”就是本案被告人徐某。2017年以來,徐某從事正規銷售泡腳粉的職業,并通過網店和微信聯系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一中藥材種植專業合作社的經營人吳某,以每包0.25元的價格購入泡腳粉包。但泡腳粉微薄的利潤遠不能滿足徐某,所以自2018年下半年起,徐某就走上另一條“生財之道”。他從網上購買含“中藥袋”字樣的黃色紙包裝袋及硬紙快遞包裝盒,將每20包泡腳粉包裝成一袋作為一個療程,冒充治療牙周病、牙齦萎縮等牙齒疾病的藥品,先后以每個療程1680元、1880元、1980元、2180元或其他活動優惠價格進行銷售。
頭頂“老中醫”光環照“劇本”看病
為拓寬銷售渠道,徐某委托他人在網絡平臺上發布推廣廣告,在廣告內容中添加虛構的“老中醫”頭像等身份信息,治療牙齒疾病話術介紹以及用于銷售假藥的微信賬號。徐某利用“老中醫”身份,謊稱需要患者通過微信上傳牙齒疾病的自拍照片和視頻用于醫療診治,再虛構浸泡含服的治療方法,編造虛假的牙齒病情診斷結果,以堅持用藥能治愈為由,向各地患者銷售假藥,并安排一快遞網點分裝后發貨。
自2020年5月起,在“業績”逐漸上升的情況下,徐某雇傭章某為網絡銷售客服,并將自己整理的一些話術發給章某,讓她在和微信號中的顧客交流時同樣以一名老中醫的口吻照著話術說話,并每月將銷售訂單統計信息發給自己安排發貨。
難掩假藥之實跌落“神壇”
銷售過程中,不時有被害患者向徐某、章某反饋藥物沒有效果,徐某、章某即提出繼續用藥,加強劑量。當患者詢問行醫資質或場所時,二人答復以前的老中醫均沒有資質或發送不同地點的醫館定位。無獨有偶,在秦某發現用藥后牙齒紅腫的同時,王某發現用藥后胃脹,醫院就診為幽門螺桿菌超標,廖某發現用藥后牙齦出血,劉某發現用藥后牙齒松動且疼痛等等。最終,眾多患者在產生不良反應后向有關機關報案。徐某、章某二人將“泡腳粉”冒充治牙“良藥”在網上銷售的犯罪行為就此浮出水面,徐某的涉案金額高達2340萬余元,章某涉案金額為770萬余元,非法獲利47萬余元。
通州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章某以非藥品冒充藥品銷售,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假藥罪。一審判處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萬元;章某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百萬元。同時支持檢察機關提出支付三倍賠償款、在國家級以上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
本案采用“刑事+公益”一體化的審判方式,一方面對危害藥品安全犯罪行為實施“最嚴厲懲罰”,另一方面引導從業者敬畏法律,合法合規經營。該案承辦法官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增強防范意識,不能輕信偏方,否則很容易上當受騙,甚至延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