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罪犯李曉園暫予監外執行決定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蘇州 發布時間:2024-01-30 瀏覽次數:1624
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
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
(2024)蘇0508刑更1號
罪犯李曉園,女,1990年8月27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21092219900827272X,漢族,中專文化,系彰武縣曉月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主播,住遼寧省彰武縣雙廟鎮二臺子村王花組7號。2021年4月28日因涉嫌詐騙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被羈押審查),2021年5月28日被取保候審。2022年10月17日因犯詐騙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2023年8月19日因系正在懷孕的婦女被本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
2023年12月18日,罪犯李曉園的社區矯正機構彰武縣社區矯正執法大隊以李曉園于2023年12月12日已生產,妊娠期已滿、暫予監外執行情形消失為由,建議本院給予收監執行。本院于2024年1月2日立案審查。罪犯李曉園于2024年1月3日以其為哺乳期婦女為由,書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經查,罪犯李曉園于2023年12月12日生育一女,確系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經征求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檢察院意見,亦同意對其暫予監外執行。
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對罪犯李曉園暫予監外執行(哺乳期限至2024年12月12日),社區矯正執行地為遼寧省彰武縣。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