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發布《辦理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的指引》
作者:中國新聞網 朱曉穎 發布時間:2024-01-17 瀏覽次數:2748
中新網南京1月9日電 8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發布《辦理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的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據介紹,這是中國首個省級公檢法機關就辦理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統一認識、明確思路、細化規則、規范辦案的工作指引,解決了一些長期困擾商業秘密刑事案件辦理的難點和爭點,具有較強的指導價值。一些內容契合此類案件的最新發展動態與現實需求,前瞻性、時代性強。
《指引》明確了辦理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的總體要求,關于商業秘密屬性、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以及“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共同犯罪的認定思路,并規定了技術事實查明方式、鑒定程序及要求、鑒定意見的審查以及公安機關偵查的受理條件、立案審查標準、案件管轄、刑民交叉等多方面內容。
《指引》對于實踐中發生的明知商業秘密來源不合法,仍然獲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常見具體情形作了列舉:明知他人由于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承擔過民事責任、受過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明知他人系職業性商業間諜。
涉及計算機軟件的商業秘密內容具有多重性、復雜性特點,其同一性判定是難題。《指引》提出,與計算機軟件相關商業秘密同一性的判定應當圍繞涉案商業秘密保護對象進行比對是妥當的。
《指引》明確,考量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時,仍可以以給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作為主要的認定標準,并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確定給權利人造成的損失數額或者違法所得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