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業務培訓 提升解紛能力.JPG

巡回審判進村 強化基層自治.jpg

指導制定村規民約 引領鄉風文明.jpg

訴源治理是社會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近年來,靖江法院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傳承“馬錫五審判方式”,聚焦訴前遏增量、訴中提質量、訴后控變量三個環節,抓實全鏈條訴源治理工作,為靖江創建“國家鄉村振興示范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融入鄉村治理 源頭預防遏增量

“希望法院緊扣鄉村振興著力點,以《民法典》實施為抓手,大力推動鄉村法治宣傳教育……”在新橋鎮德勝村,靖江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錦華與全國人大代表、德勝中心村黨委書記楊恒俊圍繞化解鄉村矛盾、打造特色品牌、提升基層治理能力等方面開展常態化溝通交流。

德勝村是靖江法院打造的訴源治理樣本。近年來,靖江法院貫徹“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將重心前移、力量下沉,推動園區法庭與德勝村結對共建,安排員額法官、法官助理與該村網格點對點掛鉤,暢通24小時聯絡渠道,及時為該村提供法律咨詢、風險評估、訴前化解等法律支撐,助力德勝村先后榮獲了“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國文明村鎮”“江蘇省和諧社區示范村”等多項榮譽。

為進一步培育崇法尚德文明鄉風,做實訴源治理大文章,靖江法院由點及面,以創建“無訟村居”為抓手,筑牢基層治理“第一道防線”,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今年11月初,靖江法院“巡回法庭”再次在西來鎮東升村敲響法槌。案件當事人鞠某和夏某均系東升村村民,因為交通事故責任產生糾紛訴至法院,承辦該案的法官正是東升村的“法治書記”,在經過實地走訪和多方會談后,最終征得雙方同意,將案件放在東升村的“巡回法庭”進行公開審理。這也是今年以來東升村“巡回法庭”第11次開庭審案。

東升村原是信訪、訴訟多發村,針對這一情況,斜橋法庭向轄區政府建議以該村為試點,推行“以案定補”,打造“無訟村”。在斜橋法庭參與下,東升村搭建了“巡回法庭+網格法庭+背包法庭”多級援法陣地,構建起“審判員+調解員+宣傳員”多元實踐隊伍,通過法治引領強化基層自治,幫助村民們逐漸形成了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識。

在此基礎上,靖江法院與西來鎮黨委政府多次對接協商并制定工作方案,在全鎮開展“無訟村居”創建活動,全面覆蓋20個村居,全年涉西來鎮的民商事案件下降21%,逐步形成止訟、化訟、少訟乃至無訟的良好氛圍。

此外,靖江法院積極組織“法官進網格、審務進基層”活動,參與矛盾糾紛源頭處理,同時依托“陳燕萍代表工作室”、駐庭人民調解工作室參與訴前調解,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

追求公正高效 實質解紛促和諧

“公正與效率”是司法審判工作永恒的主題。靖江法院繼承和發揚新時代“馬錫五審判方式”,將“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要求落實到執法辦案的全部過程,通過實質解紛回應人民群眾對“公正”和“效率”的期盼。

春耕春播,農資先行。農資質量安全事關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大局。為切實維護農民利益,確保國家糧食安全,靖江法院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犯罪,對不具備農藥生產、經營資質卻生產、銷售不合格農藥且銷售金額達500余萬元的李某,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法治手段護航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該案入選了最高人民法院“農資打假”典型案例。

堅持“一切為了群眾”的價值追求,靖江法院找準訴源治理的著力點,以“如我在訴”的意識,牢牢把關每一個審判環節,通過義正辭嚴講清“法理”,循循善誘講明“事理”,感同身受講透“情理”,既解決案件的“法結”,又化解群眾的“心結”,將司法工作做到群眾心上,促進案結事了政通人和。

老人雨天騎車摔倒身亡,家屬訴至法院要求疑似肇事者賠償損失。在缺乏有力證據支持原告訴請的情況下,孤山法庭反復翻閱卷宗資料、多次至事故現場等地走訪調查,找出破案關鍵點,并從老人摔倒時所穿衣物左臂上的破洞著手查明真相,確認老人摔倒系被肇事司機駕駛的貨車外側倒鉤刮倒所致,最終作出合理判決還逝者公道。

靖江法院將抓“中端”提質量作為訴源治理的突破點,以爭創“楓橋式人民法庭”為契機,打造全市“半小時訴訟服務圈”,為群眾提供全市域、全流程、全場景的“家門口”訴訟服務;打造人民法庭糾紛快速化處理中心,出臺《民商事案件分案規則》,將除專業化審理的案件外的90%民商事案件下放至基層法庭審理;此外,積極打造“青年干警練兵場”,為法庭配好配強審判團隊,同時樹立“法庭優先入額”導向,進一步推動審判力量下沉基層。

今年,四個基層法庭共審結各類民商事案件6587件,基本實現“用30%的法官審理70%案件”的目標,各項質效指標穩中有升,其中案件平均審理天數同比縮短20.6天,調解撤訴率58.23%,位居泰州法院第一。孤山法庭被江蘇省高院、江蘇省人社廳聯合表彰為“全省優秀人民法庭”。

延伸審判職能 訴源治理“全閉環”

裁判、化解一件件個案只是“治標”,通過審理案件發現并促進解決政策制定、行業監管、社會治理等方面的根源問題,才是訴源治理的治本之策。

生祠鎮東進村因歷史遺留問題導致涉土地流轉的矛盾糾紛較多,影響農戶較廣。去年,生祠法庭主動介入,幫助該村村委會分析矛盾糾紛的癥結所在,協助村委與相關養殖戶解除土地流轉合同,推動“退塘還田”工作順利開展,并總結提煉出土地流轉的“三條紅線、六個慎重”。

為從源頭預防和化解涉土地流轉糾紛,生祠法庭充分發揮村規民約作為成文規范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支撐作用,通過梳理矛盾糾紛集中點,幫助東進村制定了規范土地流轉公約,并指導東進村運用公約妥善化解相關糾紛,通過村規民約涵養文明鄉風,實現“矛盾糾紛不出村”的目標。

為做好訴源治理的“后半篇文章”,有效壓實訴源治理閉環,靖江法院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的前沿陣地作用,延伸審判職能,積極主動融入轄區社會治理格局之中,通過梳理法庭轄區案件特點,圍繞家庭作坊經營、安置房買賣和租賃、土地流轉、電動車集中充電等方面,系統指導幫助村居創制合法合規、形式新穎、便于記憶、易于推廣的高質量行為規范,以村規民約引領鄉風文明。目前共指導東進村、蓮沁苑等村居制訂村規民約6件,被泰州中院作為社會治理成果向社會推介。

其次,充分發揮審判“晴雨表”作用,針對鄉村治理的普遍性、傾向性、趨勢性問題,有針對性地發出司法建議,促進堵塞漏洞、完善決策,達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讓大量糾紛止于未發、化于未訟。